Z01工房工程
补遗、答疑(二)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开标当天各投标人委派的代表需为各投标人在中物院备案的联系人,同时需携带人员有效身份证原件或相关身份证明证件,现场核验。如各投标人委派的代表非在中物院备案的联系人或未提供身份证明证件,现场核验未通过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场的,将无法参与K值抽取。
二、现对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提出的相关问题作出回复,详见附件答疑。
三、招标文件中与本补遗、答疑内容不一致处以本补遗、答疑内容为准,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化工材料研究所
******有限公司
2025年7月7日
附件
一、2025.7.1
1、Z01-1通风空调工程,F目29条清单“镀锌钢板矩形风管 长边≤2000mm”控制价为7.1元/㎡,此项清单的价格远低于市场价,请问此条清单控制单价是否有误?请招标人明确。
回复:按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报价。
2、招标文件在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中提供了“品牌(品质)要求表”,请问编制投标文件时,是否无需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软件版中体现?将其作为附件响应在“十 其他材料”中即可?若需要填报,是否将品牌填报在工料机汇总表的备注列响应即可?请招标人明确。
回复:编制投标文件时,无需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软件版中体现。将其作为附件响应在“十 其他材料”中即可。
3、本项目是否需要提供综合单价分析表?建议投标时不提供,中标后由中标单位提供。请招标人明确?
回复:中标后由中标单位提供。
4、项目计日工表工程量均为空,投标人在投标时是否无需报价?
回复:无需报价。
5、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P152页:“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后 28 日内。” 疑问:依据《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应向当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档案。修改建议: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本工程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
回复:按本项目招标文件执行。
6、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P154页:“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处以 100000 元/次的违约金处罚(发包人有权从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项中予以扣除),并由承包人给予及时纠正,承包人拒不纠正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发包人解除合同的,不免除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疑问:修改建议: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处以 100000 元/次的违约金处罚(除疾病、身故等无法继续履职及经发包人确认的不可抗力的情形)。
回复:按本项目招标文件执行。
7、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P156页:“(3)履约担保的提交时间:在合同签订前,承包人按担保金额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5)履约担保的退还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完成工程竣工结算书签署后无息退还。” 疑问:修改建议:(3)履约担保的提交时间: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提交,承包人按担保金额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5)履约担保的退还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回复:按本项目招标文件执行。
8、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P159页:“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逾期一天,承包人按10000元/天支付违约金。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逾期达到 20 日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发包人解除合同的不免除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疑问:修改建议:10000元/天,较高.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除暂列暂估价)。
回复:按本项目招标文件执行。
9、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P159页:“(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 ” 疑问:修改建议:(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执行通用条款7.5.1条。
回复:按本项目招标文件执行。
10、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P162页:“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可调价材料进行调整。可调价材料:钢筋、水泥、商砼;(安装部分若有另行约定)。可调材料价格的风险幅度:钢筋、水泥、商砼3%,其他5%。”疑问:依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合同中价格风险约定和价格调整的指导意见》,金属材料均可作为可调差材料,建议优化。修改建议:增加钢材(除安装部分若有另行约定)
回复:按本项目招标文件执行。
11、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P165页:“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月支付,每月25日前提交当月经发包人和监理人审核后的进度款(含进度款支付审查表(附表 2)),按审核后的实际完成工作量的85%支付(扣除相应预付款),进度款合计支付不得超过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的85%。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结算经发包人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 审核、发包人内部复核机构复核(如有)完成并经发包人确认后支付至结算审核总价的 94%,质保金为结算审核总价的3%,经发包人上级国家主管部门组织的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后支付至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总价的尾款(质保金除外)。” 疑问:修改建议:删除“不得超过”
回复:按本项目招标文件执行。
12、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P165页:“(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支付证书签发后 20 天内完成支付” 疑问: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为发包人主要义务,为促进双方友好合作******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两倍向承包人承担逾期付款利息,并承担发包人为追索上述债务所产生的诉讼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回复:按本项目招标文件执行。
13、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P167页:“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缺陷责任期为 24 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开始计算。” 疑问:国家规定12个月或者24个月,鉴于项目规模小,工期短,建议缩短缺陷责任期。修改建议: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缺陷责任期为 12 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 工验收之日起开始计算。
回复:按本项目招标文件执行。
14、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P167页:“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3%的工程价款结算总额;(3)其他方式:/。” 疑问:修改建议: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3%的工程价款结算总额;(3)其他方式:/。
回复:按本项目招标文件执行。
15、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P168页:“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承担返工损 失和(或)工期顺延,不予其他经济补偿。” 疑问:修改建议:删除(或)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承担返工损失和工期顺延,不予其他经济补偿。
回复:按本项目招标文件执行。
16、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P168页:“(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 7 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对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不予补偿。” 疑问:修改建议:(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 7 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且对承包人损失进行合理补偿。
回复:按本项目招标文件执行。
17、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P168页:“(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疑问:修改建议:(2******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向承包人承担逾期付款利息,并承担发包人为追索上述债务所产生的诉讼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回复:按本项目招标文件执行。
18、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P168页:“(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疑问:修改建议:(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且对承包人损失进行合理补偿。
回复:按本项目招标文件执行。
19、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P168页:“(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承担返工损失和(或)工期顺延,不予其他经济补偿。”疑问:修改建议:(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承担返工损失和工期顺延,且对承包人损失进行合理补偿。
回复:按本项目招标文件执行。
20、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P168页:“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补偿主要管理人员工资。”疑问:修改建议: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补偿管理人员工资,且对承包人损失进行合理补偿。
回复:按本项目招标文件执行。
21、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P169页:“1)承包人转包、未经发包人同意进行分包或者违法分包,将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疑问:修改建议: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转包、分包或者违法分包,将支付合同总价的 3%作为违约金;
回复:按本项目招标文件执行。
22、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P171页:“20)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除承担修复责任外,应按事故造成直接损失的30%支付惩罚性违约金;”疑问:①建议根据公法机关及相关部门界定责任方。②人身损害范围太广,且因承包人造成的,自会进行赔偿和处理,再支付30%惩罚性违约金较不合理。修改建议:20)因承包人原因在施工过程中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应承担修复责任和直接损失。
回复:按本项目招标文件执行。
23、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P171页:“承包人需承担发包人向承包人主张权利可能产生的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等。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按成本价或投标文件载明价格支付,临时工程按残值支付,不支付编制的其他文件费用(承包人不得拒绝)。”疑问:修改建议:承包人需根据判决承担发包人向承包人主张权利可能产生的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等。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按成本价或投标文件载明价格支付,临时工程按转让费支付,不支付编制的其他文件费用(承包人不得拒绝)。
回复:按本项目招标文件执行。
24、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P173页:“4)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如未按审批方案实施将原有基础设施(给排水、强弱电、天然气及相关道路等)损坏,承包人应按照原样予以恢复并支付违约金20000元/次;如按审批方案实施,承包人应按照原样予以恢复并支付违约金 10000元/次;”修改建议:4)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如未按审批方案实施将原有基础设施(给排水、强弱电、天然气及相关道路等)损坏,承包人应按照原样予以恢复并支付违约金20000元/次;如按审批方案实施,承包人应按照原样予以恢复;
回复:按本项目招标文件执行。
25、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P173页:“7)承包人在作业中破坏了已有水电汽等能源管线,应在第一时间通知发包人,并及时组织抢修工作,承包人如隐瞒不报违约金 1000 元/次。私自拉闸停电、停水,按 1000 元/次支付违约金;”疑问:修改建议:7)承包人在作业中破坏了已有水电汽等能源管线,应在第一时间通知发包人,并及时组织抢修工作,承包人如隐瞒不报违约金 1000 元/次。承包人私自拉闸停电、停水,按 1000 元/次支付违约金;
回复:按本项目招标文件执行。
26、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P174页:“12)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农民工工资保障相关手续的,每延期一天罚款 10000 元/天,并暂停工程进度款拨付;若出现农民工讨薪事件时,发包人有权 在剩余未支付工程款中直接支付农民工欠薪,相关款项在后续工程结算时扣除。”疑问:修改建议: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农民工工资保障相关手续的,每延期一天罚款 10000 元/天,并暂停工程进度款拨付;若因承包人原因出现农民工讨薪事件时,发包人有权在剩余未支付工程款中直接支付农民工欠薪,相关款项在后续工程结算时扣除。
回复:按本项目招标文件执行。
27、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P176页:“十、承包人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本项目图纸不得复制;不得擅自向第三方提供图纸,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在 28 日内将全部施工图纸退还发包人。”疑问:修改建议:删除“不得擅自向第三方提供图纸”条款;承包人在28日内将全部施工图纸退还与发包人。
回复:按本项目招标文件执行。
28、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P177页:“1)如在工程现场或者承包人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侵权事件、人身伤害,应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进行赔偿。其中,因施工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侵权事件、人身伤害,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疑问:修改建议:如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在工程现场或者承包人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侵权事件、人身伤害,应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进行赔偿
回复:按本项目招标文件执行。
29、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P178页:“3)如承包人在施工期间造成任何财产损失,由承包人承担法律责任和所发生费用,由此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全部赔偿。其中,因施工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疑问:修改建议:3)如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因承包人原因造成任何财产损失,由承包人承担法律责任和所发生费用,由此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全部赔偿。其中,因施工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
回复:按本项目招标文件执行。
30、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P178页:“2、建设单位对责任书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超过控制指标的承包人,将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对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严肃处理,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责任单位全部承担。” 疑问:修改建议:2、建设单位对责任书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超过控制指标的承包人,将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对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严肃处理,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责任单位全部承担。
回复:按本项目招标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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