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同兴大厦、华兴大厦、振兴大厦、鸿兴大厦、穗兴大厦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项目房屋拆卸工程。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项目编号:GDLT-******001
项目名称:同兴大厦、华兴大厦、振兴大厦、鸿兴大厦、穗兴大厦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项目房屋拆卸工程
预算金额:******.10元
建筑物拆卸工程量约:154532.06平方米
合同包(同兴大厦、华兴大厦、振兴大厦、鸿兴大厦、穗兴大厦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项目房屋拆卸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1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 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 (元) | 最高限价 (元) |
1 | 其他服务 | 同兴大厦、华兴大厦、振兴大厦、鸿兴大厦、穗兴大厦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项目房屋拆卸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需求 | ******.10元 | ******.10元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合同。
采购需求:
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拆卸期限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项目收储范围内的地上建构筑物及附属物全部拆卸完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及完成土地移交手续之日止(具体工程开工及竣工验收时间以采购人另行通知为准)。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拆卸区域1:广州开发区创业路3、5号(同兴大厦)、广州开发区明华三街8、10号(华兴大厦); 拆卸区域2:广州开发区明华一街8、10号(鸿兴大厦); 拆卸区域3:广州开发区明华一街4、6号(穗兴大厦); 拆卸区域4:广州开发区明华三街1、3号(振兴大厦); 具体的工程开工及竣工验收时间按采购人通知为准。 |
付款方式 | 1、进度款:本项目按照阶段性完成拆卸工程量申请工程进度款,中标单位每完成一个区域的拆卸工作视为完成本项目的一个阶段性的拆卸工程,阶段性工作范围仅限于最先完成拆卸工程的前三个(含第三个)拆卸区域。阶段性完成工作后,中标单位向采购人申请支付该阶段的拆卸工程进度款,原则上每半年结算一次,特殊情况下需经采购人及相关部门同意。 2、尾款结算:本项目拆卸工程全部完工后,中标单位需根据实际验收合格的工程量编制结算申请书,经采购人审核并呈报相关部门审定确认无误后,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核定通知书》作为拆卸工程款的结算依据。具体结算金额以相关部门审定的金额为准,自财政用款计划下达后十五日内支付。 3、中标单位应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相应款项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4、中标单位知悉本项目资金由财政拨付,因财政审批流程导致的延期付款不视为采购人逾期支付,采购人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责任。 |
验收要求 | 中标单位必须按照《建筑拆卸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47-2016)等国家、地方现行相关技术规范及采购人的具体要求实施拆卸工作,并做到工完场清。中标单位必须根据工程计划按采购人要求,依据采购人派遣的任务单在规定的时间内在采购人的指导下完成拆卸任务。中标单位完成采购人派遣的任务单后,经采购人现场负责人对拆卸工程进行现场验收。验收的技术指标要求以采购人规定为准。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工程量最终以采购人验收合格的及相关部门核定实际已完成拆卸的工程量为准,除此之外拆卸其余设施均不再计算工程量。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据《投标函》及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之一: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等。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投标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投标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投标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投标函》。
2.其他资格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 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 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 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据《投标函》。
时间:2025年5月21日至2025年5月2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有限公司(广州市黄埔区开泰大道601号311房)
方式:(1)现场领取;(2)邮寄领取。售后不退。具体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300.00。
2025年6月10日14点30 分00秒(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文坡路8号8楼广东省广大工程顾******有限公司会议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有限公司(******/)、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采购项目属性:工程类。
招标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招标需求”部分。
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的标的物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监管部门:******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需携带以下资料:(1)已经填写好的《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2)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若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上身份证原件现场核对当即退回。)(4)若供应商选择邮寄领取,可将上述资料彩色扫描发至我司邮箱,邮件发出后请与我司工作人员联系(联系方式详见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将采用收件方付款形式寄出招标文件,文件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岭头岭新街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文坡路8号8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
采购人单位:******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单位:******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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