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医院铭仕大厦专家工作室楼装修项目项目申请报告编制服务,招标人为******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医院铭仕大厦专家工作室楼装修项目项目申请报告编制服务。
2.2 项目范围:******医院铭仕大厦专家工作室楼装修项目项目申请报告编制服务,详见第四章项目内容及要求。
2.3 采购控制价:3万元整。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 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最终立项核准批复为止。
2.6 服务要求:配合项目进度,完成项目申请报告编制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或事业法人登记证) 、或其他组织 (个体 工商户) 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3.2 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 (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 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
******法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 知》,投标人 (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 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将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 (具体以开标当天“******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 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若中标候选人为 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成交资格。
3.4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标书售价为每份500元人民币, 售后不退。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5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银行大厦1920室), 购买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五、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作不要求。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6月10日14时30分。
6.2 递交地点:广济街******银行大楼1810会议室。
6.3 逾期未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医院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医院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柳汀街59号
联系人:伍先生
联系电话:0574-******
******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1920室
联系人:李宪、马森、徐少梁
联系电话:0574-******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