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
汾石高速公路施工总承包项目部LJ1分部
物资设备拉运(三工区)直接采购
成交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2025-LQ1GS-FSGSLJ1-FW-009)
项目名称:******有限公司汾石高速公路施工总承包项目部LJ1分部物资设备拉运(三工区)直接采购
采 购 人:******有限公司汾石高速公路施工总承包项目部LJ1分部
刘先生 (电话:******)
上级监督部门:******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联系方式:0351-******)
本级监督部门:******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联系方式:0351-******)
公示期限:2025年 07月 07日 08 时至 2025年 07月10 日08 时
******有限公司汾石高速公路施工总承包项目部LJ1分部物资设备拉运(三工区)直接采购)项目工作已经结束,现将采购结果进行公示:
一、成交人
******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69300.00元(含9%增值税)
序号 |
服务名称 |
拉运车型 |
数量 |
税率 |
含税单价(元) |
总价合计(含税) |
质量 |
交货期 |
备注 |
1 |
钢筋加工设备、其他设备物资拉运 |
13.75米 |
9车 |
9% |
5900 |
53100 |
满足采购方使用要求 |
根据采购方实际需求 |
单价含运费、装卸车费、9%增值税专票等 |
|
办公家具,围挡护栏 |
13.5米 |
3车 |
9% |
5400 |
16200 |
满足采购方使用要求 |
根据采购方实际需求 |
单价含运费、装卸车费、9%增值税专票等 |
合计 |
69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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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成交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成交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招标服务的供应商;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对本结果有异议者须在公示期内向项目监督人或招标人署名反映。
2、异议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2.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2.3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2.4相关请求及主张;
2.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四、其他
按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无)
采 购 人:******有限公司
汾石高速公路施工总承包项目部LJ1分部
2025年 07月0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