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2404-441322-04-01-383818
投资项目名称
博罗县湖镇镇环城南路建设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博罗县湖镇镇环城南路建设工程检验监测
标段(包)名称
/
公示名称
博罗县湖镇镇环城南路建设工程检验监测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5年7月3日
评标情况
一、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2025年7月3日。
(二)评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罗分中心5号评标室。
******委员会由7人组成,其中招标人评委代表2人,评标专家5人。评标专家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业为A0402市政公用工程、A0502市政工程、A0802市政工程。
(四)参与项目评标环节的投标企业共4家,名单如下:
(1)******有限公司;
(2)******有限公司;
(3)******有限公司;
(4)******有限公司。
******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1)特征码检查:按照******委员会借助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对所有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特征码检查;4家投标单位通过特征码检查。
(2)初步评审不通过情况:无。
(3)初步评审结果:4家投标单位通过初步评审。
******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七)废标情况:无。
******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有限公司,综合得分94.89分;
******有限公司,综合得分89.99分;
******有限公司,综合得分81.15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下浮率:21.15%
质量要求
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合同文件及技术要求独立、公正、有效地开展检测业务,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检测报告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
检测服务期限
自本项目开始施工至竣工验收。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欧阳为刚
资质资格
建筑工程检测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98480
业绩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有限公司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包括地基基础、道路工程、市政工程材料、桥梁与地下工程)。具有省级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建筑工程检测高级工程师且具有有效期内的省级行业协会颁发(与招标范围内相关)的检测鉴定培训合格证。投标人已接入广东省建设工程检测监管服务平台。
业绩情况
1、黄巢墩大道(产城大道至和安大道段)建设项目质量检测服务;
2、博罗县滨江西路工程检验、监测服务;
3、博罗县滨江西路工程新增试验检测服务;
4、和安大道升级改造工程一期(K2+400-K4+926.776路段)检验检测;
5、观洞湖大道市政工程;
6、一号公路(惠霞高速东江湾产业园段)桥下共线道路建设工程;
7、东江湾产业园马水路(下良工业园至惠州大道)改扩建工程。
第二中标候选人
下浮率:20.55%
黄显煌
证书编号:******60265
******有限公司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具有省级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建筑工程检测高级工程师且具有有效期内的省级行业协会颁发(与招标范围内相关)的检测鉴定培训合格证。投标人已接入广东省建设工程检测监管服务平台。
1、龙山九路(龙塘九路与塘横大道交汇处-龙海三路段)市政工程检测服务;
2、龙山五路(新荷大道-塘横大道)市政工程(第二标段)检测服务;
3、龙山十路(大亚湾大道至龙海二路段)市政工程地基与基础检测和桥梁桩基检测;
4、惠州南站新城片区 PPP 项目内环东路(深汕高速-中山东路段)工程;
******学校周边道路完善工程检测项目。
第三中标候选人
下浮率:22.80%
朱卓平
证书编号:******78066
1、惠州仲恺国际合作区红岗组团产城融合示范区项目(园区配套设施:五红大道、红岗路)工程检测;
2、博罗县园洲镇园洲大道改建工程(一标段)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3、振兴大道(惠肇高速共线段)新建工程。
异议受理部门
******事务中心
联系地址
******街道博罗大道中550号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凌先生
联系电话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博罗县交通运输局
******街道罗阳大道中685号
公示开始时间
2025年 7 月 7 日
公示结束日期
2025年 7 月 10 日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服务评价”-“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业务咨询电话:0752-******)。
发布时间:2025年 7 月 7 日
项目开标时间:2025-07-03公示开始时间:2025-07-07公示结束时间:2025-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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