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1(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200,000.00 元
目录/需求描述 | 单价限价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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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路灯 需求描述 详见附件 | 1,000.00 元 | 200(套件) | 200,000.00 元 |
-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 投标(报价)开始时间:2025-05-22 09:00:00(北京)
-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2025-05-22 12:00:00(北京)
- 无
- 文件必须上传:是
- 文件上传说明:
按比选文件要求上传响应文件
- (一)交付时间:2025年6月5日
- (二)交付地点:******委员会
- (三)验货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 (四)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装卸费、培训费、保险费、税费(含关税)等所有费用。
- (五)付款方式: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及合同规定由采购人明确付款方式。
- (六)项目商务要求:
(一)服务时间、服务地点及验收方式
1.服务时间
合同签定后10个工作日内将货物运输到比选人指定地点并安装完成。
2.交货地点
比选人指定地点:双龙镇兴凤村、安静村。
3.验收方式:
按采购单位要求执行。
(二)售后服务内容
1.产品质量保证期
自验收之日起,提供6年的服务质保期。
2.售后服务内容
(1)质保期内服务要求
①电话咨询
中标人和制造商应当为比选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比选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比选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②现场响应
用户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成交供应商应在24小时内采取相应响应措施;无法在4小时内解决的,应在48小时内派出专业人员进行技术支持。
(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
①质量保证期过后,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
②质量保证期过后,比选人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和制造商提供售后服务的,该供应商和制造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③为确保24小时售后得到及时处理,要求所投品牌在重庆有生产基地和配件仓。
(三)付款方式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及合同规定由采购人明确付款方式。
(四)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五)培训
成交供应商须提供对设备的操作培训,使相关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相关设备。
(六)其他
(一)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竞争性谈判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现场勘察表需放入响应文件中(现场勘察统一勘察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星期二上午9:30从安静村村委会统一出发)。
(三)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 (一)中标(成交)原则: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
-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 单位名称:******委员会
- 联系人:赵长保
-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