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区大件、装修、园林垃圾收运处置服务标段二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FRCG-GK-******0013-1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长沙市芙蓉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 采购人地址: 长沙市芙蓉区文艺路12号 供应商(乙方):******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办事处大楼303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芙蓉区大件、装修、园林垃圾收运处置服务标段二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芙蓉区大件、装修、园林垃圾收运处置服务标段二 | 垃圾处理服务 | 对芙蓉区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园林垃圾进行收集处理,实现资源无******************街道。本项目为芙蓉区大件、装修、园林垃圾收运处置服务标段二采购。 | 项 | 1 | ******.2 | 合计金额小写: ******.2 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贰拾贰万柒仟叁佰柒拾柒元贰角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分项名称 | 单位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大件垃圾 | 吨 | 床架、床垫、沙发、桌子、椅子、衣柜、书柜、大件家电等 | 746 | 290.26 | 216533.96 | 园林垃圾 | 吨 | 日常道路及公园绿地的养护中,修剪树叶、草屑、树木与灌木剪枝 | 1684.22 | 142.00 | 239159.24 | 装修垃圾 | 吨 | 家庭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垃圾 | 2404 | 321.00 | 771684.00 | 一年合计小写(人民币):******.20大写:壹佰贰拾贰万柒仟叁佰柒拾柒元贰角 两年合计小写(人民币):******.40大写:贰佰肆拾伍万肆仟柒佰伍拾肆元肆角 | 二、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
1、项目总体要求:乙方必须具备处理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和园林垃圾处置场地、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专业人员,还需具备对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和园林垃圾的破拆、装车、运输等工作能力;并负责对芙蓉区产生的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和园林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由乙方统一收集负责区域内的大件垃圾、装修垃圾运输至乙方处置场地;由园林中心负责将区域内园林垃圾进行收集至区域内的集中点,乙方负责将集中点处的园林垃圾的转运和资源化处置工作。 2、各分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和园林垃圾定义 (1)大件垃圾:主要指质量超过5kg,或体积大于0.2立方米,或长度超过1米的大件废弃物;包含两类,①大件废弃家具类,主要为废旧生活用具和办公器具类,包括床架、床垫、沙发、桌子、椅子、衣柜、书柜等。②其它类,包括大件电器、废弃车辆、大型玩具等。 (2)装修垃圾:主要由普通混凝土、红砖、轻质混凝土、瓷砖及其它粉体材料组成,并掺杂了少量塑料有机类、木质类、玻璃、金属等材料。其中普通混凝、红砖、轻质混凝土及其它粉体等均为装修过程中拆除产生,瓷砖为拆除或切割产生,不包括房屋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主要分为三类: a.矿物类无机物主要是结构材料及无机类装饰材料在拆除、修补过程中产生,如红砖、轻质砌块、瓷砖、石膏、大理石、卫生洁具、玻璃。 b.金属一般为金属类装饰材料更换过程中产生,如铝合金门窗、门把手、小五金、钢筋、电线等。 c.其它类物质,包括木质类和塑料纤维类,木质类为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如木质地板、木质踢脚、木质门窗、木质桌椅、木质大厨、废弃纸板等。塑料纤维类主要包括废弃窗帘、编织袋、泡沫与塑料包装等。 说明:严禁以上两类垃圾以外的垃圾,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混入该类垃圾范围内,其它垃圾比例超过10%,处置单位可以拒收。 (3)园林垃圾: 日常道路及公园绿地的养护中,修剪树叶、草屑、树木与灌木剪枝。 1、前端收运 甲方分别对养护过程中产生的园林绿化垃圾收集并进行简单分类运输至现有集中收集场地。 2、中间分类减容转运输 乙方根据树叶、树干等不同品类进行分类初步减容,再送往处置基地进行资源化处置利用。 现有的集中收集场地及固定部分资产(主要设备,如叉车、粉碎机等),免费交由乙方生产运营;运营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如:设备正常维修维护费、油费、电费等由乙方承担;乙方协调好交通部门方便货运车辆(6.8米或9.6米)进出集中收集站点的转运工作。 3、终端处置 乙方对树叶、草屑等粉碎后进行覆膜制肥处理,对树枝、树干进行破碎后制成生物颗粒,最大程度的实现园林绿化垃圾的资源化利用。 处置基地均设置称重设备,并可联网实时查看,称重数据由双方签字确认,设置台账,整理成册后定期上报甲方,接受甲方监督。 (二)实施过程 装修、大件垃圾: ******街道或社区以“车”为单位估量后,定时或预约收运车辆; 2、乙方调度车辆定时或预约上门收运; 3、乙方车辆到场,乙方组织人员机械装车; 4、乙方******街道社区人员签字确认;称重完成以后,由乙方即刻转送至处置点。 ******街道及社区经办人、证明人、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分类指导室专职人员审核。 园林垃圾: 1、园林中心收集园林垃圾装车后,园林中心车辆驾驶员将园林垃圾运送至二环线桥下(火炬路北)的园林停车场进行过磅称重计量、登记造册、倾倒破碎; 2、园林中心驾驶员、分类指导室专职人员、园林中心专管员现场监督核量签字确认; 3、乙方转送至处置点。 4、定期核查、核对三联单、造册表,乙方、园林中心、分类办三方签字盖章确认,分类指导室专职人员审核。 3、运输车辆: 3.1垃圾收集应当采用全密闭或适用辖区内环境的运输工具,并应当具有分类收集功能;垃圾运输车应当采用全密闭自动卸载车辆,具有密闭功能,安装行驶记录仪; 3.2乙方需承诺垃圾清运车辆在服务期限内应取得合法的车辆行驶证和相关行业许可证等证件。 3.3乙方应保障各种垃圾清运车辆及设备的日常维护与保洁; 3.4乙方必须确保大件、装修、园林垃圾及时清运,一般情况下,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24小时内无条件派人派车将垃圾清运并运输到指定地点;遇紧急情况,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1小时内无条件派人派车到达指定地点进行清运; 3.5相关车辆应满足垃圾运输生产要求,并应定期清洁、保养和检修,保证正常运行; 4、收纳场地 乙方须提供长沙市区域内手续完整合法的固定的收纳场地作为本项目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和园林垃圾存放、拆解、处理的中转场(芙蓉区内有场地者优先),乙方租赁******街道火炬社区火炬村60号令生产用地,土地面积约3600平方米,约5.4亩。因形势需要变更中转场地,需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土地租赁合同并注明亩数)。能满足收集任务需要,做到分区分类收集,整齐堆码,不得露天存放,且必须符合环保部门相关要求。 乙方******办公室,安排专人安排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和园林垃圾接收和现场管理工作,有办公桌椅,有电脑,确保每日8:30至17:00有专人负责称重、收集、台账登记。乙方回收场地内应配有全电子汽车衡称重磅,并通过区级以上质监部门检定,后续实施过程中每季度在甲方的监督下检测一次,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乙方回收场地内的仓库、地磅室、进出通道等主要场所均必须配有监控摄像头,并支持甲方远程在线监控。乙方需提供常设全年每天24小时热线服务电话,通过电话、互联网等形式,实现便民、快捷的回收服务。 乙方应对场地按照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和园林垃圾类别和处理流程合理划分功能区,并在场地合理位置设置“芙蓉区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处置场”的标识牌。 5、处置方案 乙方应对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和园林垃圾进行资源化无害化利用处置,在拆解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和园林垃圾时应保持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零部件完整,避免污染;严格处置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废渣、粉尘等,防止二次污染。 6、视频监管平台 称重平台:乙方应建立一套电子地磅监控系统,整个过程由图像自动识别、自动控制和网络传输于一体的智能化监管系统。 在线监控系统:乙方应建立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纳入监管部门的“监管信息平台”,确保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处置现场远程视频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 7、乙方人员投入及管理 (1)了解和熟悉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安全培训:了解和熟悉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和园林垃圾拆解、破碎、碾压的安全防护。 (3)技术培训:明确自己的职责与义务。 (4)本项目要求配置1名项目负责人;1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统计人员、10名或以上日常工作人员。其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持证上岗,配备安全生产管理证书。 (5)所有作业和收运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上岗,作业时应着统一服装,全程佩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8、乙方生产安全管理 (1)所有工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并在工作过程中全程佩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2)操作打包设备需专人操作,他人不得随意触碰打包设备。 (3)进行切割作业时,必须清理周边可燃物(布条、海绵)并佩戴好防护眼镜。 (4)所有带电设备出现故障时,非专业维修工人不得进行维修及复电等操作。 (5)所有工作场地严禁吸烟,动用明火需向主管部门领导和安全员开具动火作业证,并按相应规范准备防火措施。 9、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和园林垃圾的存放和处置 (1)乙方收集的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和园林垃圾要首先进行资源化处置再进行无害化处置,产物分类储存。 (2)乙方进行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和园林垃圾的储存、分拣、加工等全过程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相关技术规范,采取措施防止环境污染。 (3)乙方须设置有害垃圾回收点。 (4)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和园林垃圾需转送到经甲方确认的地点,不可私自将大件垃圾转移、简易填埋或交给未经甲方确认的地方处理。 10、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2.人员配置要求
1、了解和熟悉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安全培训:了解和熟悉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和园林垃圾拆解、破碎、碾压的安全防护。 3、技术培训:明确自己的职责与义务。 4、本项目要求配置1名项目负责人;1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统计人员、10名或以上日常工作人员。其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持证上岗,配备安全生产管理证书。 5、所有作业和收运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上岗,作业时应着统一服装,全程佩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1、乙方垃圾收集应当采用全密闭或适用辖区内环境的运输工具,并应当具有分类收集功能;垃圾运输车应当采用全密闭自动卸载车辆,具有密闭功能,安装行驶记录仪; 2、乙方承诺垃圾清运车辆在服务期限内应取得合法的车辆行驶证和相关行业许可证等证件。 3、乙方保障各种垃圾清运车辆及设备的日常维护与保洁; 4、乙方必须确保大件、装修、园林垃圾及时清运,一般情况下,乙方接到采购人通知24小时内无条件派人派车将垃圾清运并运输到指定地点;遇紧急情况,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1小时内无条件派人派车到达指定地点进行清运; 5、乙方相关车辆应满足垃圾运输生产要求,并应定期清洁、保养和检修,保证正常运行; 4.其他要求
1、乙方生产安全管理 (1)所有工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并在工作过程中全程佩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2)操作打包设备需专人操作,他人不得随意触碰打包设备。 (3)进行切割作业时,必须清理周边可燃物(布条、海绵)并佩戴好防护眼镜。 (4)所有带电设备出现故障时,非专业维修工人不得进行维修及复电等操作。 (5)所有工作场地严禁吸烟,动用明火需向主管部门领导和安全员开具动火作业证,并按相应规范准备防火措施。 2、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和园林垃圾的存放和处置 (1)乙方收集的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和园林垃圾要首先进行资源化处置再进行无害化处置,产物分类储存。 (2)乙方进行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和园林垃圾的储存、分拣、加工等全过程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相关技术规范,采取措施防止环境污染。 (3)乙方须设置有害垃圾回收点。 (4)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和园林垃圾需转送到经甲方确认的地点,不可私自将大件垃圾转移、简易填埋或交给未经甲方确认的地方处理。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固定单价 2.付款方式: 1、结算方法: 付款人:长沙市芙蓉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国库集中支付) 付款方式:乙方在每月考核结束后第二个月5日前向甲方报送上个月的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和园林垃圾收运处理情况及统计报表(按实际进入处理场的垃圾重量进行计算),甲方汇总审核后凭乙方的合法有效发票采取季度转账方式进行支付,具体以财政资金到位时间为准。每年度总费用如超出中标价,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本项目采用单价包干方式,乙方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以及在服务实施中培训、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免费提供,甲方不再支付任何其它费用。 3、合同期内,如区委、区政府或上级有关部门工作要求导致工作量临时变化,将按照实际工作量参考本方案单独核算费用。 收款账户: ******有限公司:******5471) 3.预付款保函: 否
/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5-05-21 —— 2026-05-20 五、服务地点 ******街道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是否邀请专家: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是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1)验收时间:本项目根据长财采购[2024]5号文规定,按照简易程序,每季度付款前对项目进行整体验收。 (2)验收地点:甲方随机确定。 (3)验收标准: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没有强制性规定的,按最终合同约定执行。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以及合同约定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以及合同约定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以及合同约定(6)履约验收标准:
(1)验收时间:本项目根据长财采购[2024]5号文规定,按照简易程序,每季度付款前对项目进行整体验收。 (2)验收地点:甲方随机确定。 (3)验收标准: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没有强制性规定的,按最终合同约定执行。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验收标准: (1)验收时间:本项目根据长财采购[2024]5号文规定,按照简易程序,每季度付款前对项目进行整体验收。 (2)验收地点:甲方随机确定。 (3)验收标准: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没有强制性规定的,按最终合同约定执行。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1.乙方对其所提供的服务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服务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甲方有权与乙方进行协商解决。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参照政府采购通用条款执行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参照政府采购通用条款执行十、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1%(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参照政府采购通用条款执行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参照政府采购通用条款执行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参照政府采购通用条款执行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参照政府采购通用条款执行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参照政府采购通用条款执行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