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玛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次、第二次补充设计)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YQT0000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呼玛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次补充设计)已由大农发【2025】1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投资、省级配套及县级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呼玛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次、第二次补充设计)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呼玛县北疆乡、三卡乡、兴华乡。
2.3建设内容:新建高标准农田15万亩,本次补充设计在此范围内。包括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等。
2.4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全过程咨询服务工作完成(包含本项目第二次补充设计全过程咨询服务工作)。
2.5质量标准:符合各专业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
2.6.1项目管理:包括项目参建单位管理、施工组织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投资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造价咨询管理、安全管理、环境管理、风险管理、现场管理、验收管理、推进项目建设等其他管理;
2.6.2工程监理:完成本项目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2.6.3工程检测:完成本项目工程检测等相关服务工作;
2.6.4工程结算审核:完成本项目工程结算审核等相关服务工作;
2.6.5财务决算审计:完成本项目财务决算审计等相关服务工作;
注:以上各项服务内容包含本次补充设计和呼玛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次补充设计的全部服务工作(包含省农科院的土壤障碍层消除部分,包含全部剩余部分资金)。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最高投标限价:359.3万元。其中:项目管理费: 42万元;工程监理费:159.13万元;工程检测费:74.57万元;工程结算审核与财务决算审计费: 83.6万元。注:此项给定的投标限价包含本次补充设计和呼玛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次补充设计的服务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1项目管理:投标人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
3.1.2工程监理: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监理服务的能力。
3.1.3工程检测:具备水利相关部门颁发的工程质量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1.4工程结算审核: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1.5财务决算审计:具备******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参与方分工及主要权利、义务;②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③联合体内专业分工相同的联合体成员,以资质等级最低的成员资质确定为该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需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3.1项目管理负责人1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并承诺配备项目管理人员不少于4人。
3.3.2工程监理负责人1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3.3.2.1工程监理机构人员最低配备要求:总监1人,总监代表1人,每标段或每个乡镇至少配备2人,专监1人、监理员1人,最低配备8人。项目开工至验收期间,总监理工程师与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不允许更换,专监与监理员队伍要保持稳定。
3.3.3工程检测负责人1人: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3.4工程结算审核负责人1人:依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50号令)规定,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未分级的也予以认可);
3.3.5财务决算审计负责人1人: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
注: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且不可兼任专业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允许兼职,但不得超过2个岗位。以上人员需提供企业近三个月(2025年02月至2025年04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劳动合同。
3.4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出具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截图或网页打印并盖章),网址: ******/;如有行贿记录,投标无效。
3.5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index.jsp)对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总负责人进行信用查询(截图或网页打印并盖章),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将被拒绝。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05月21日09时00分至2025年05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只需联合体牵头人一方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即可)。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6月11日09时00分,开标时间为2025年06月11日09时00分。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农村局
电话:******
招标人:******服务中心
联系人:季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17层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451-******-8033、8013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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