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东油田2025-2027年度应急救援服务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本招标项目冀东油田2025-2027年度应急救援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单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单位成本,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冀东油田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在冀东油田生产区域,针对应急事件、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等展开应急救援活动,减少损失和迅速恢复正常状态,并负责协调由此产生的属地政府、工农关系、舆情等;负责开展应急相关工作,包括但不仅限于组织相关应急演练工作、应急检查服务、应急隐患治理、应急环保处置、应急培训活动等工作。
服务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冀东油田生产区域)。
2.2服务范围及内容:
在冀东油田生产区域内,(1)针对生产应急事件做出的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险危害区域的其他人员的应急救援服务,控制紧急事件发生与扩大;(2)开展有效救援,减少损失和迅速组织恢复正常状态,对现场进行施工处理及应急相关服务、环境污染的应急处理相关工作。(3)对于应急事件负责协调属地政府、工农关系、维稳、舆情控制,并调用相关应急设备、人员、物资,提供生产应急保障。(4)开展应急相关工作,组织相关应急演练工作,应急检查服务、应急隐患治理、应急环保处置、应急培训活动等工作。(5)开展对突发事件的信息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确保应急信息的及时准确传达。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逐年签订合同,如未通过年度承包商考核、相关资质审核或合同条款变更协商不一致则不再续签);
2.4 估算金额:300万元/年,不含增值税。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合格有效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
2.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至今(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已完成结算的类似项目业绩,包括项目的数量、规模、质量、运行情况等内容(提供相应合同和对应的增值税发票);招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有权进行现场核实,投标人须配合,否则视为虚假,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失信惩戒。
类似项目:应急救援或应急排水等应急服务相关业绩
3.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财务状况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
成立日期晚于 2024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4.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③ 承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为准;
******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或冀东油田公司列入“三商”黑名单,未处于年度考评不合格禁入处罚期限之内。
5.人员要求:
5.1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应急管理部颁发的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5.2安全管理人员1人,具有HSE培训合格证书(提供证件扫描件或者承诺提供技术服务时具有证书)。
5.3其他服务人员至少4人:其中2人具有应急管理部紧急救援促进中心与人社部联合颁发的应急救援员职业资格证书(五级及以上)(可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系统中查询),1人具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1人具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5.4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其他服务人员均为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其社保的缴纳单位与投标人一致)。
6.投入的主要设备(含试验检测设备)及关键工艺要求:
消防车不少于2辆(轻型、中型或重型都可),提供车辆行驶证,自有设备提供购置合同和增值税发票,或国有企业资产证明;租赁设备提供租赁合同;如设备名称不一致,但提供的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功能满足本项目所指的设备要求的,则认可该设备。
7.其他要求:(投标人出具承诺函)
7.1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在其他项目任职。
7.2企业近三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严重环境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应附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8.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关联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20日18:00:00时至2025年5月26日23:59:59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ml/1/index.html),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若通过个人账******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现阶段建议购买招标文件时采用个人网银支付)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增值税发票相关信息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
标函费发票在项目开标完成后,由经济运行中心统一上报开具。标函费发票分为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特指一般纳税人)两种,请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选择所需发票种类,并确保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信息准确。平台信息务必与需要开票信息一致,请勿在平台中填写邮寄地址电话或者填写分公司信息却需开具总公司信息等错误的开票信息,线下购买标书的投标人信息如果有变化或者第一次参与线下投标,******,如没有及时修改平台开票信息或者没有及时发送新的开票信息,因潜在投标人提供信息有误导致发票信息错误,责任自负。
(7)如需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特指一般纳税人)。第一次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需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如没有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的默认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已开过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需要再发一般纳税人证明。如未及时提供开票信息或者不提供开票信息的默认开具收据。咨询电话:0315-******。
(8)投标人如需邮寄发票请提供免责声明,内容如下:①投标人名称;②项目名称;③标函费发票金额;④邮件到付,丢失损坏后果自负;⑤邮寄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⑥加盖公章。******。咨询电话:0315-******。
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14。
汇款确认及保证金退款情况联络人:钟女士 电话:******
电子邮件:******
开具发票联络人:王女士 电话:******
电子邮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含税),售后不退。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3日8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中国石油冀东油田公司网页。
7.1招标服务费收款信息:
******有限公司冀东油田分公司资金结算中心(唐海)
开户行:工行唐山曹妃甸支行
账号:************934
中标人进行招标服务费付款时,汇款备注为如下格式: xx招标服务费,付款后将汇款凭证(单据或电脑截屏)发送至汇款确认联络人邮箱。
汇款确认联络人:钟女士 电话:0315-******;电子邮件:******;
7.2招标服务费发票分为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特指一般纳税人)两种,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时,******(优先使用)******,如没有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的默认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7.3中标人如需邮寄发票请提供免责声明,内容如下:①投标人名称;②项目名称;③招标服务费发票金额;④邮件到付,丢失损坏后果自负;⑤邮寄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⑥加盖公章。******(优先使用)******。咨询电话:0315-******。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冀东油田公司 | 招标机构: 冀东油田招标中心 |
地 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光明 西里 | 地 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光明西里51号甲区冀东油田第二科研楼409室 |
邮 编: / | 邮 编: 063000 |
联 系 人: / | 联 系 人: 刘女士 |
电 话: / | 电 话:0315-8768963 |
传 真: /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lyhfuture12345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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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 网 址: / |
******银行: / | ******银行: / |
账 号: / | 账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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