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汉江新集水电站项目水毁修复工程及零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XYSZ-JSGC202301SL-******1 | ||||||||||||||||||||||
1.招标条件 | ||||||||||||||||||||||
******委员会以鄂发改审批服务[2019]************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水毁修复工程及零星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湖北省襄阳市 建设规模:湖北汉江新集水电站位于汉江中游河段湖北省襄阳市境内,坝址(右岸)位于襄城区白马洞。新集水电站为Ⅱ等大(2)型工程,其主体建筑物由左岸阶地土石坝、泄水闸、电站厂房、船闸及主河床土石坝等组成。主要建筑物级别:泄水闸、厂房、船闸、土石坝为2级,次要建筑物为3级,临时建筑物为4级。库区防护工程共涉及5个防护区及10处土地抬高,建设内容主要包含堤防、泵站、泄洪渠、引水渠、涵闸及泄洪洞等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水毁修复(泄水闸下游左岸护坡、厂房下游尾水渠护坡及厂房下游船闸左岸隔流堤厂房侧坡脚(裹头)水毁永久防护处理)、验收前的零星工程(鱼道观鱼室顶部吊物孔盖板、上游鱼道盖板和栏杆、泄水闸左侧下游护坡、沥青道路、阀门井加高、0#塔安全围挡、泄水闸下游左岸护坡等零星工作)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6-23 合同估算价:******.00元 | ||||||||||||||||||||||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采用 | ||||||||||||||||||||||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 | ||||||||||||||||||||||
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不属于 | ||||||||||||||||||||||
2.6其他: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下发开工令为准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3.1.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3.1.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均在有效期内。 近5年(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1项单项合同额不低于本标段工程最高限价70%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项目,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信誉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单位提供的业绩均有效。3.1.3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拟派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本工程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预算员(或资料员))须具有相应的资格(上岗)证(含培训合格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得相互兼职,均应当在投标单位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单位,提供近半年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3.1.4其它要求:(1)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2)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水(或住建、或公共资源交易)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经理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出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8)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均应按此项做出声明或查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 其它要求: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服务导航—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5月21日0:00时至2025年5月2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6月10日08时30分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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