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通过鄱阳县限额以下交易平台(******/)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操作新点系统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正式员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注:本工程开标当天涉及的所有时间均以鄱阳县限额以下交易平台服务器显示时间为准。
2、
拟派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及身份证;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及身份证;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标准员、劳务员、机械员的岗位证书、安全员持有有效C类安全考核证,所有人员不为同一人,且需提供本企业在本项目开标当月前连续六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社保证明必须有清晰可扫描的二维码以供查询验证社保信息。)
3、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4、
有关本工程招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由招标单位代表对投标材料进行符合性审查);
6、
招标方式:不见面开标;
7、
本项目是否要求投标保证金:?是 □否。
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银行转账 ?电子保函(此二种方式投标人可任选,招标人不得拒绝)。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5200 元(须备注本项目名称)
******银行鄱阳支行
账 户 ******有限公司
账 号:************
备注:在规定的到账时间之前足额转账到达该账号中。未按上述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到账时间:2025年05月13日15:00之前(投标截止时间有变动时,到账时间顺延)。
******银行转账方式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须在本招标公告******银行转账******银行转账凭证或者电子保函(下载打印件)同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鄱阳县限额以下交易平台(******/)。
未按上述约定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拒收,按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8、
开标程序:
8.1评审办法:鄱阳随机摇号评标办法、符合性评审;
8.2公布所有投标单位名单(包含单位序号、投标单位名称、投标文件递交情况、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等);
8.3对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标书予以撤销;
8.4招标人通过开标系统对所有有效投标单位进行随机编号;(该编号为投标单位本次开标会的唯一编号)
8.5招标人在开标系统随机编号后,系统自动选择随机编号号码为1-15号的投标单位为备选投标单位(投标单位少于15家则全部为备选投标单位);
8.6将随机编号号码为1-15号的备选投标单位的号码球全部放入摇号机中,招标人通过机器摇球的方式,随机抽取1名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等审查(如审查不通过再在剩余的候补备选投标单位中随机抽取1名中标候选人,并审查,以此类推)直至确定中标人;
8.7招标人根据确认的结果,当场宣布中标人(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提供本项目在系统中所递交的报名材料二份,并加盖公章);
8.8报名单位或有效备选投标单位少于3家时,招标失败,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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