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娄底市梅山灌区工程项目已由******委员会以湘发改农【******委员会关于梅山灌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湖南省水利厅以湘水函【2024】7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梅山灌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补贴及省、市县按比例共同承担,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娄底市梅山灌区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娄底市梅山灌区工程以灌溉为主,结合乡镇供水,兼顾水生态环境改善等综合利用。
工程位于湖南省娄底市西部,以新建土坪水库和已建车田江水库为主水源,新建渠系跨越资江、油溪河,与车田江水库灌溉系统相连补水,结瓜梅花洞水库、太平水库、华东水库、杉山水库等中小型水库,形成“长藤结瓜”灌溉供水总体布局。灌区范围涉及新化县资水河段两岸16个乡镇、新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大熊山林场,设计灌溉面积64.99万亩,多年平均新增供水量1.37亿m3。工程概算建安总投资为460742.00万元。
土坪水库正常蓄水位 449.00m,死水位407.50m,设计洪水位 449.05m,校核洪水位450.70m。水库总库容9600万m3,兴利库容7770万m3,死库容1360万m3。
土坪水库枢纽工程包括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引水进水口、渠首电站。挡水建筑物为碾压混凝土重力坝,坝顶轴线长291.30m,坝顶高程452.20m,最大坝高112.2m。泄水建筑物布置在大坝中段。采用3孔10×7m(宽×高)表孔泄流,堰顶高程442.00m。引水口采用塔式分层取水,坝内埋设钢管直径3.5m,长度135m。渠首电站位于大坝下游右岸,电站装机7.7兆瓦,多年平均发电量2013万千瓦时。
灌区渠系工程包括1条总干渠、4条分干渠,其中总干渠61.079km,分干渠总长35.145km,主要建筑物有隧洞28座总长69.89km、渡槽4座总长0.314km、倒虹吸管11座总长19.73km。
梅山灌区工程为Ⅱ等大(2)型工程。土坪水库大坝的建筑物级别为2级,引水进水口、工程边坡和渠首电站为3级。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2.1 招标范围:根据湘建价协【2016】25号文件,娄底市梅山灌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范围参照B型(设计阶段至竣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内容为基本框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阶段:(1)负责招标设计预算审核;(2)负责施工图设计预算审核;(3)提出工程设计方案的优化建议,各方案工程造价的编制与比选;(4)协助建设单位做好概算控制工作。
2、招标阶段:(1)配合施工合同的相关造价条款的拟定;(2)配合财评评审工作和材料设备询价工作,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所需工程量清单;(3)各类招标项目投标价合理性的分析。
3、施工阶段:(1)协助建设单位做好造价管理履约检查工作;(2)提出工程施工方案的优化建议,各方案工程造价的审核;(3)审核工程款支付申请,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建议;(4)隐蔽工程审核、工程计量审核、工程变更签证及价款调整审核;(5)审核施工过程的设计变更和工程索赔的处理;(6)材料设备暂估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的造价管理工作;(7)协助建设单位进行投资分析、风险控制,提出融资方案的建议。
4、竣工阶段:(1)审核承包人编制的工程结算书是否按合同规定的方式进行编制;审核承包人编制的结算书的编制形式是否符合清单规范、定额管理和造价管理的要求;审核承包人编制的结算书工程量的计算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的原则;审核承包人编制的结算书的选套单价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的原则或投标报价;审核承包人编制的结算书的工程取费是否符合工程所在地相关规定及合同约定;审核建设单位及总包人供设备、材料实际用量是否与图纸数量一致,是否在结算书中按合同约定的程序和方式扣除;审核设计变更、变更设计和现场签证是否存在重复计算的现象;审核承包人编制的结算书中各项金额的计算程序及数量是否正确;对承包人编制的各单项工程结算初审完成后,出具本建设项目的单项工程结算初审审核报告和整体项目结算初审审核报告,并配合政府审计各项工作;(2)竣工决算的编制或审核并配合政府审计各项工作;(3)建设项目后评价。
招标人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对造价咨询服务范围和内容进行调整,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服从,不得以此为由提出索赔或增加服务费,具体范围和工作内容以最终签订的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为准。
2.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3 咨询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梅山灌区工程审计结算完成之日止(施工期暂定梅山灌区工程施工总工期62个月,其中枢纽工程施工工期53个月,灌区工程施工工期6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响应招标、参与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并具有相应的咨询服务能力。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8年(指2017年4月~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担过1个单个工程造价为2亿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的造价咨询(或预算审核或结算审计或跟踪审计)服务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合同中应能体现造价咨询对象的工程造价金额(若无则应提供业主证明材料)。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在本单位的水利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近8年(指2017年4月~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担过单个工程造价2亿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的造价咨询(或预算审核或结算审计或跟踪审计)服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驻场负责人),并为投标人正式员工。
3.7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7.1本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最低配备为6人(不含项目负责人),均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其中驻场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
3.7.2驻场专业技术人员中,驻场负责人1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在本单位的水利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其他驻场技术人员中1人须具有水利工程专业注册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执业资格;1人须具有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注册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执业资格;其他专业技术人员须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执业资格。
3.7.3项目负责人可兼任驻场负责人,但本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最低配备仍为6人(不含项目负责人)。
3.8 其他要求:/ 。
3.9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2025年4月14日~2025年5月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4.2投标人须先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按企业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获取CA证书后,自行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下载招标文件及附件资料(如有问题请联系:0731-******)。
4.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及附件资料的修改、澄清答疑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上发布,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自行下载。
5.1 本项目需要递交投标担保: (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6.1 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间,下同)2025年5月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并完成在线签到。
7.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发出解密指令后,( 30 )分钟内完成。
7.3开标地点:招标人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大厅(******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同时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设置网上开标席位/设置线下开标会场)。
8、资格审查与评标办法
8.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8.2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方式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上发布。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湖南省水利厅水利工程建设处 ,电话:0731-******。
11、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街道湘中大道南侧孙水公园西侧怡和园0004栋601
联 系 人:刘海珊
电 话:******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韶山北路 356 号包装大厦 B 座 1207
联 系 人:贺淑纯(项目负责人)、 彭娜
电 话:0731-****** ******
传 真:0731-******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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